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定远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定远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定远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定远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滁州市定远县吴圩镇

建设单位: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43043.7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3488.35 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厂房面积 72394.56 平方米,门卫室 49.22平方米,水泵房 661.24 平方米,污水处理站 335.33平方米 (规划总规模为 20000 立方米/天),地理式垃圾站 48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56号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0550-488820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智路5号同创科技园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65693771

电子邮箱:42051832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格格式要求填写,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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